平泉市人民法院关于平泉市城北街城北开发小区1号楼2单元303室住宅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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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略) 关于平泉市城北街城北开发小区1号楼2单元303室(住宅)
的司法拍卖公告
平 (略) 定于2023年9月27日10时至2023年9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平 (略)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平泉市城北街城北开发小区1号楼2单元303室(住宅)(筑面积为 *** 平方米的住宅用途,拍卖对象户型的设定:评估人员与评估委托方进行现场查勘时,被执行人未到场,无法进入评估对象室内进行查勘。评估人员对其其它楼层进行了查勘,户型为三室一厅一厨一卫,故本次评估、拍卖以此户型为依据。评估、拍卖对象室内装修状况的设定:评估人员与评估委托方进行现场查勘时,被执行人未到场,无法进入评估对象室内进行查勘,评估对象防盗门较为老旧,故本次评估设定评估对象室内装修状况为简装修。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面积:宗地面积: *** 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 平方米;使用期限:2016年11月21日至2086年11月21日止;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5层,所在层数:3层。经评估房屋评估价值: *** .00元。)进行拍卖,第二次起拍价以一拍起拍价的95%起拍,即 *** .00元。保证金人民币 *** .00元,增价幅度 *** 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9月12日起至2022年9月26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注:如 (略) 于出租状态时,标的物在租 (略) 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需承担未到期的租赁义务。
五、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 (略) 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 (略) 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自行 (略) 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过户、办 (略) 涉的各项税款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相关税款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查询。该标的可能涉及水、电、气、物业服务费等欠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享有优先购买权者,请于2023年9月25日前与平 (略) 联系确认。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支付帮助:)。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平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10月5 (略) 指定账户(户名: 平 (略) ,开户银行:承德银行平泉支行,账号: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 ,于法官
监督电话:0314- ***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平 (略)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平 (略)
二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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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16日10时至2023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拍卖被执行人陈美艳与徐永贵共有的位于庆丰街以南、帅丰街以北、开源路以东、金川大道以西王府花园26#-2-222房屋一套(合同编号:2017-【【QQ微信】】),面积214.9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总层数为17层,所在层为2层,建筑结构:混合结构。
起拍价1180000元,保证金【【QQ微信】】元整,加价幅度6000元整。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17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竞买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不含房屋室内移动财产。
七、拍卖标的物成交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由买受人自行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拍卖、变卖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工本费、水利基金费、房屋维修基金以及房产交易中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定的数额为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性住房、廉租房的,如按经济适用性住房、廉租房确定参考价拍卖的,其增值收益或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如按商品房确定参考价拍卖的,其增值收益或土地出让金由被执行人承担。
添建物的拆除或不能补偿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暖、燃气、物业费、车库、车位管理费等欠费情况,本次拍卖不做调整。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定是否竞买。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竞价结束后至2023年10月27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巴彦淖尔丰河路支行;账号:【【QQ微信】】【【QQ微信】】 ;行号【【QQ微信】】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现场勘验调查表。
辅助拍卖机构名称:国宏信价格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辅助拍卖机构咨询电话:【【手机】】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北路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5日
- 拍卖转让-竞价
- 内蒙古 - 巴彦淖尔
竞买公告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17日10时至2023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拍卖被执行人曾华嵘所有的位于临河区五星花园C2#-1-511室房屋一套(产权证书号:065540),面积164.29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总层数为6层,所在层为5层,建筑结构:混和结构。
起拍价784443元,保证金70000元整,加价幅度3000元整。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17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竞买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不含房屋室内移动财产。
七、拍卖标的物成交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由买受人自行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拍卖、变卖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工本费、水利基金费、房屋维修基金以及房产交易中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定的数额为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性住房、廉租房的,如按经济适用性住房、廉租房确定参考价拍卖的,其增值收益或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如按商品房确定参考价拍卖的,其增值收益或土地出让金由被执行人承担。
添建物的拆除或不能补偿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暖、燃气、物业费、车库、车位管理费等欠费情况,本次拍卖不做调整。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定是否竞买。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竞价结束后至2023年10月2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巴彦淖尔丰河路支行;账号:【【QQ微信】】【【QQ微信】】 ;行号【【QQ微信】】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现场勘验调查表。
辅助拍卖机构名称:国宏信价格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辅助拍卖机构咨询电话:【【手机】】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北路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5日
- 拍卖转让-竞价
- 内蒙古 - 巴彦淖尔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10时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
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排水事业中心南一分干沟水利管护耕地共 146.86亩,租期5年(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租金参考价30320元/年,5年参考总价151600元,保证金5000元整。
报名及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前,有意竞买者可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进行现场勘验,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报名须知:竞买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竞买保证金,法人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竞买保证金,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特别说明:
1、竞买要求: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次拍卖的标的不接受联合竞买。
2、本次拍卖标的以委托人移交时为准(水利管护耕地未进行平整和秋水保墒工作),竞买人应亲自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查,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接受标的相关要求,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市场风险和法律责任。
3、按拍卖人的规定竞买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验,如不参加标的勘验,则表示放弃此项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竞买人一旦在网拍平台报名,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瑕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规格、品质、存放地点等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图表、新闻媒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拍卖人未充分披露标的瑕疵为由向拍卖人提出异议,不得追究拍卖人的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不含任何税费,不能开具发票。
报名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泰城御景13号写字楼1020室。
咨询电话:【【手机】】(微信同号) 047【【QQ微信】】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拍卖信息,微信号:BYNESXCPM
巴彦淖尔市信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附:一、图纸
二、水利管护耕地承包租赁合同模板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排水事业中心南一分干沟水利管护耕地共 146.86亩(以后附图纸为准)承包给乙方。
二、土地的承包租赁期限
上述水利管护耕地承包租赁期限为五年,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
三、承包租赁金额及交付方式
1、上述水利管护耕地承包租赁金额为每年 元(人民币大写: ),五年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 )。
2、承包租金一年一交,第一年承包租金乙方于2024年3月1日前交清,之后乙方应于每年的3月1日前交清当年承包租金,乙方如不能按期支付承包租金,合同自动解除,同时押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支付押金5000元,押金于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对上述水利管护耕地验收合格后退还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上述水利管护耕地的使用进行监督。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提高承包租金。
3、承包期间,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得侵犯乙方合法权益。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上述水利管护耕地。
5、甲方不提供住宿,如有水电问题甲方可协助乙方解决。
6、承包租赁期内,如有政府部门征、占用上述水利管护耕地,甲方只退还相应租金,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与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对上述水利管护耕地进行耕种,不得改变耕地属性,不得分包或转租。因相邻土地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
2、上述水利管护耕地涉及的灌溉及渠道清淤、维护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在上述水利管护耕地及附近土地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如需临时性建筑须经甲方同意,承包租赁期满前由乙方负责清除干净,甲方对此不予补偿。
4、乙方须保证上述水利管护耕地及附近环境卫生,不得堆放废弃物或与耕种农作物无关的杂物等。
5、乙方须对上述水利管护耕地进行养护和管理,承包租赁期内至少完成一次激光平整土地,承包租赁期满前(即2028年10月31日前)做好土地平整、秋浇保墒,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押金。
6、乙方在对上述水利管护耕地的承包租赁期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此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7、合同期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任意一款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甲方退还乙方剩余承包租金。
2、如乙方违约,甲方除不退还乙方的承包租金和押金外,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水利管护耕地及水利管护耕地上的附着物,并解除此合同。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 拍卖转让-其他
- 内蒙古 - 巴彦淖尔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10时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
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排水事业中心南一分干沟水利管护耕地共 146.86亩,租期5年(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租金参考价30320元/年,5年参考总价151600元,保证金5000元整。
报名及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前,有意竞买者可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进行现场勘验,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报名须知:竞买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竞买保证金,法人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竞买保证金,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特别说明:
1、竞买要求: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次拍卖的标的不接受联合竞买。
2、本次拍卖标的以委托人移交时为准(水利管护耕地未进行平整和秋水保墒工作),竞买人应亲自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查,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接受标的相关要求,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市场风险和法律责任。
3、按拍卖人的规定竞买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验,如不参加标的勘验,则表示放弃此项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竞买人一旦在网拍平台报名,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瑕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规格、品质、存放地点等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图表、新闻媒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拍卖人未充分披露标的瑕疵为由向拍卖人提出异议,不得追究拍卖人的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不含任何税费,不能开具发票。
报名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泰城御景13号写字楼1020室。
咨询电话:【【手机】】(微信同号) 047【【QQ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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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信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附:一、图纸
二、水利管护耕地承包租赁合同模板
水利管护耕地承包租赁合同模板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排水事业中心南一分干沟水利管护耕地共 146.86亩(以后附图纸为准)承包给乙方。
二、土地的承包租赁期限
上述水利管护耕地承包租赁期限为五年,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
三、承包租赁金额及交付方式
1、上述水利管护耕地承包租赁金额为每年 元(人民币大写: ),五年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 )。
2、承包租金一年一交,第一年承包租金乙方于2024年3月1日前交清,之后乙方应于每年的3月1日前交清当年承包租金,乙方如不能按期支付承包租金,合同自动解除,同时押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支付押金5000元,押金于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对上述水利管护耕地验收合格后退还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上述水利管护耕地的使用进行监督。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提高承包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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