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管廊最新规划图 2022年全新综合管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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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广州5区,历时6年建设;目前国内在建规模最大、最长
5月底,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中国中铁承建的广州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沿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以下简称“环城管廊”)全线廊体顺利贯通!这是国内在建的规模最大、最长的地下综合管廊全线廊体。近日,新快报记者对环城管廊前期装修好的一个廊段进行了探访,了解到环城管廊历时6年建设,穿越广州5个区,全长45.7公里,堪称地下管线的“豪华公寓”。
所有管线聚集在一个地下通道内
所谓地下综合管廊,是建设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
建设综合管廊有什么好处?你一定见过反复开挖的地面。水、电、通信等管道的传统敷设模式是直埋,安装的时候,这个管挖一次,那个线挖一次;等到需要扩容或者维修的时候,又要再挖一次。而综合管廊就是给市政管线们在地下建造的“豪华公寓”。在一个与地铁差不多大的通道内,所有的管线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个空间。万一管线“生病”,直接打开房门检查就行。
不仅如此,由于管廊具备良好的运行环境,可有效延长管线使用寿命。此外,综合管廊在防震减灾、提高城市安全韧性和综合承载力、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等方面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在地面空间紧张的都市中,管线下地可令市容更美。难怪,人们称综合管廊为城市的“里子”。
环城管廊通道正在建设中。通讯员供图
管廊设人防 有事可供市民避险
历时6年建设,3次穿越珠江水系,3次下穿既有铁路,16次穿越既有地铁运营线,30余处与地铁十一号线交会穿越,20余处下穿、侧穿危旧房屋群、敏感建构筑物……这个目前国内在建的规模最大、最长的地下综合管廊长什么模样?新快报记者对前期装修好的一个廊段进行了探访。
新快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横截面为圆形的管廊被分为上下两个部分。上半圆,电缆作为第一批“顾客”已先行入驻。巨大的管线被归置在成排的架子上,沿着廊线延伸而去。比起在老旧小区的管线,这里的管线显得更为干净整洁。电缆旁边,还有给电视、光纤等管线预留的位置。下半圆目前还没有管线入驻,据说,它“内定”给了水管,因为水的通行需要体积更大的空间。
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管廊内每隔一段距离就安装有摄像头、电话、烟雾报警器等监控设备。“你们踏入管廊区域的那一秒,我们就已经知道了。”一名工作人员麻利地调出了后台中记者“闯入”的信息。在这个严密的系统中,有各种关于管廊和管线设备运行情况的专业数据,真正实现对“城市生命线”的信息化、可视化、智慧化管理。据介绍,管廊还设置了人防,万一发生事故,市民可躲到综合管廊内紧急避险。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环城管廊全长45.7公里,穿越广州市海珠、天河、白云、越秀、荔湾5个主城区。建成后将连通18座规划变电站、11座现状变电站、12座自来水厂及加压泵站,大幅提升老城区供电、供水的保障和应急能力,实现全市供电供水的综合平衡和远程调度,为构建国际领先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广州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品质、宜居、韧性、智慧广州提供有力支撑。
【知多D】
1833年法国出现世界首条综合管廊
世界上第一条综合管廊出现在法国。1832年,由于使用明渠直接排放未经净化的城市污水,导致塞纳河污染严重,同时疫病蔓延,大量居民因此死亡。为了解决污水排放和瘟疫蔓延的问题,巴黎于1833年修筑地下综合管廊,创造性地将供水管、煤气管和通信电缆等管线安置在一起,形成了世界第一条地下管线综合管廊,至今已近200年。
地震中日本的“共同沟”毫发无伤
日本给综合管廊取了一个非常形象的名字――“共同沟”。日本自然灾害频发,每年地震和台风都造成巨大损失。在1995年的阪神大地震中,神户市内破坏严重,但共同沟丝毫没有受到破坏。这次地震是属于罕见的直下型地震,破坏威力巨大,造成的损失却远远小于其他地震,主要原因是综合管廊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城市生活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减少了地震造成的损失,同时为抢险救灾提供了条件。
多个城市的综合管廊向市民免费开放
我国综合管廊起步较晚。公开资料显示,1958年,我国开始建设第一条管廊。2015年确定了包头等10个综合管廊试点城市,2016年又确定了广州等15个综合管廊试点城市。
作为一种新型基础设施,多个城市已免费开放综合管廊。公开报道显示,2017年,长沙综合管廊总控中心展示厅全面建成并正式开放。这是全国首个综合管廊展示厅,也是长沙管廊知识的科普基地。市民可以通过综合管廊展示厅玻璃,到长沙东四线地下观看管线同住“集体宿舍”的场景。开放时间为每周二、周四,分别提供一次专业讲解。
2020年7月23日起,苏州市桑田岛综合管廊对外开放,截至当年8月底,累计吸引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2000余人前去参观。2021年,济南市位于二环西路综合管廊展厅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体验,市民可以下到管廊内参观纳凉。
据新快报记者了解,早在2002年,广州大学城就开工建设综合管廊,2004年建设完成,总投资约 6.7亿元人民币,其建设时间较早,规模较大,是我国管廊建设的典范。2016年,广州成功申报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目前累计开工建设管廊310公里,建成投入使用90公里,在建管廊220公里,初步形成“以中心环线为核心、以若干放射线为延伸、干线支线缆线相结合的综合管廊骨架系统”。不过,目前市民还不能参观广州的综合管廊。
环城管廊已装修好的廊段(下半圆)。
【声音】
“以后,垃圾也可以考虑走地下通道”
数字经济与未来城市研究院院长胡刚表示,几年前,国务院已经发文,希望各地加快综合管廊建设。广州作为试点城市,相关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环城管廊是广州地下主要管线的枢纽,在地下管道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综合管廊可以一次性建设,以后电信、电力、给排水的扩容、检修都不需要再把马路挖开了。因此,综合管廊道建设具有先进性和前瞻性”。
胡刚认为,有了综合管廊这个中介后,相关功能还可以不断扩展。“比如垃圾也可以走地下管道。现在地面上有很多垃圾站,气味很重,运输过程中还可能出现抛漏现象。以后,垃圾也可以考虑走地下通道。”
胡刚指出,综合管廊对于大众来说还属于新事物,有必要向广大群众开放参观。“一方面可以增加市民知识。另一方面,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可以得到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 通讯员 穗建
摄影:新快报记者 王彤(署名者除外)
你收到[枪决通知]短信了吗?上门枪毙,这帮骗子真是蠢得离谱
收到枪支判几年,枪毙犯人会通知家属吗上门枪毙?
前些日子,有不少网友表示自己收到了一则" 枪决通知 ",内容大致上都是说因缺席 " 信货* " 的开庭审理,已经通过 " 天网 " 定位具体位置,而且通知了当地执法部门和司法人员,将持枪上门强制击毙!
而且短信里还煞有介事地,告诉你即将枪毙你的三位 " 执法人员 " 的姓名,分别是魏军、王琳、郭文桢。要是你还不信,还让你去抖音自己搜索《执行风暴》。
我去大概搜了一下,《执行风暴》关键词下都是各地法院对老赖们进行强制执行的名场面,画面里老赖们各种撒泼、抵赖,甚至躺在地上打滚,都没能阻止执行法官强制执行。
当你吓得不行的时候,短信末尾再来一句:14 点前自行 APP 结清全部欠款可撤销执行。
这意思就是不给钱就要上门收命呗,见过暴力催收的,倒是头一回见发短信催命的。各地网友对这种一眼假的短信,也是调皮了起来,有网友直接说:告诉我位置,我直接过去。(就不劳烦警察叔叔跑一趟了,枪也挺沉的)
还有网友发现,全国各地网友收到的上门枪毙短信里,执法人员都是魏军、王琳、郭文桢,合着这三人是执法部门的全域作战特种兵呀,全国各地到处去枪毙人。
别看这种催收短信一眼假,其实就是会有一部分人信,而只要有人信的话,他们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而且这种催收短信里还有很多 " 细节 ",比如故意把 " 信贷 " 打成 " 信货 ",以避开垃圾短信的屏蔽规则;而且不告诉你具体是去哪个 APP 还款,以免给雇主带来麻烦。
北京警方看到这个新闻后,当即在微博表示:无语死了。
因为死刑作为我国最为严厉的刑罚方式,其判处和执行都有严格的程序,不可能发条短信,就直接提着枪上门枪毙。
即便是在我国古代,想要处死一名犯人也是有着严格程序的,并不像我们在古装剧里看到的那样,刚判刑就直接拉到菜市口砍头,往往这时候还会有人快马加鞭赶到刑场喊一句:刀下留人!
但实际上早在汉朝,我国就已经初步建立了死刑复核制度,而且必须经过皇帝本人亲自复核。只不过只有年俸禄在两千石以上的官吏,才会有这道名为 " 报囚 " 的程序。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死刑复核制度进一步确立,《魏书 ・ 刑罚志》记载:" 当死者,部案奏闻。以死不可复生,俱监官不能平,狱成皆呈,帝亲临问,无异辞怨言乃绝之。诸州之大辟,皆先谳报,乃施行。"
也就是说,都城的死刑基本都要皇帝亲自复核,底下州郡的死刑虽然不用皇帝复核,但也要先上报中央才能执行,也就是说要备个案。
到了隋朝,死刑复核制度就更加严格了,不仅是都城,而是全国各地的死刑都需要上报大理寺审核,之后还要报刑部复审,经过这两道程序才能判处一人死刑。
而判处之后,最终执行死刑的时候还要三次请示皇帝,称之为 " 三复奏 ",《隋书 ・ 刑法志》记载:" 开皇十五制:死罪者,三奏而后决。",也就是说临刑之前要三次奏请皇帝:这个人确定要杀吗?
到了唐朝,沿用了前朝的三复奏制度,地方的死刑在执行前一天要复奏皇帝两次,执行死刑当天还要复奏一次,三次复奏都通过才能执行死刑。
而唐太宗李世民认为这还不够,不仅因为死刑是极刑,还因为人死不能复生,一旦杀错就无法挽回。于是规定地方的死刑适用三复奏,而京师的死刑要执行五复奏,执行前一天复奏两次,执行当天复奏三次。
只有皇帝全部通过了三复奏、五复奏,死刑才能执行,否则司法官员要是不经复奏就砍了一个人的头,反而要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鲁迅祖父周福清就曾被判死刑,多年复奏未被勾决,最终释放。
但是上述也有例外,比如杀害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奴杀主,这种因 " 恶逆 " 判处死刑的,只有经过一次复奏就可以执行死刑。
到了宋朝,死刑的执行就没那么严格了,京师的死刑只用一复奏,而地方的死刑都不用复奏皇帝,只要刑部、大理寺审核后确定判处死刑,地方官员就可以执行。
▲像电视剧里包拯当庭宣判后直接就执行死刑是不符合历史的
明朝又觉得宋朝这样不太行,尤其是地方官员不用复奏就可以执行死刑,很容易出现错杀、冤杀,于是再次启用了三复奏的制度。
而且明朝在此基础上,于天顺二年创立了朝审制度,京师及其附近的死刑案件,要在每年霜降之后十日,由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以及一些朝廷重要官员进行审核。
在朝审时,死刑犯会提至承天门外,由这些中央官员进行审理,原审官员还要在一旁听着,要是这时候死刑犯不服判决,翻供了或是三法司认为存有疑点,就要发回重审,重审之后还要公示,公示完了还要报皇帝确认。
经过朝审之后,三法司会作出 " 情真、可矜、可疑、有词 " 四种判决,只有朝审判处情真才会真正开始准备执行死刑,而在执行死刑前还要向皇帝三复奏,最终砍头或是绞死。
可以发现,朝审至少在程序上是相当严格的,尽可能地避免错杀,但这项制度仅限于京师,因为地方州郡通讯不便,而且死刑犯也挺多的,三法司也不可能把每个死刑犯都提到京师面审。
这个不足就在清朝得到了补充,清朝在沿用朝审的基础上,创立了秋审制度,专门审理地方州郡的死刑案件。
秋审中,各省督抚和布政使、按察使先把自己省里的死刑案复审一遍,作出 " 情实、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祀 " 五种判决,然后报到刑部复审,中央官员复审也认为情实,才会进入执行死刑前的复奏环节。
上述的朝审、秋审,其实并不适用于所有的死刑犯,只适用于 " 秋后决 " 的犯人,也就是我们在古装剧里常听到的 " 秋后问斩 "。
之所以有 " 秋后问斩 " 这个说法,是因为古人推崇礼制,作为天子的帝王,在执政过程中更要顺乎天命。西汉董仲舒曾在《春秋繁露》中写道: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
也就是说,春天、夏天这样生机勃勃的美好季节,不兴砍头,会扰了大国气运,严重的还有可能招致老天爷的惩罚。所以,想要行刑就必须等到秋天和冬天,也就有了后来的 " 秋后问斩 ",古人认为这是顺应自然的一种方式。
所以,要是在古代犯了死刑,一般要在案件经过审理后,把犯人关押到秋分之后才能行刑,一般而言行刑时间是在十月、十一月、十二月这三个月期间。
" 秋后问斩 ",就有点像现在的 "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只不过死缓最终会变为无期徒刑,而秋后问斩是等到秋分依旧还是要斩首的,除非在这之前碰上皇帝大赦,否则迟早要上断头台。
秋后问斩也不全是出于迷信,也有现实因素的存在,古代交通闭塞,地方和中央之间通信没有那么方便,如果每一起死刑案一审好就送去京城复审,还没等送卷宗的人回来,下一起死刑案又来了。
所以为了提高司法效率,节省人力和司法资源,就把死刑犯先集中起来一起 " 等死 ",到了秋天经过朝审、复审后,再排队去菜市口砍头。
当然,有些实在万恶不赦的死刑犯,也不用等到秋天,比如像 " 奴杀主 "、" 臣逆君 " 这样的重罪,哪怕是在万物复苏的春天也能直接砍头。也就是我们常在古装剧里听到的 " 斩立决 "。
但即便是斩立决,也不是地方官员说斩就能斩的,也要报请中央审核,甚至更加严格,在明朝时各地的斩立决案件,要先经过刑部审定、都察院参核、大理寺审允,而后皇帝勾决,最终执行。
但是,即便是斩立决,也不是马上就能砍,一般要等到 " 午时三刻 ",也就是大中午太阳最盛的时候,古人认为这个时候天地之间阳气最盛,可以和杀人的阴气作对冲。
你看,即便是在司法制度不够先进的古代,想要处死一个犯人都要走这么多流程,为了执行一个死刑,各地官员要派人跨越千山万水,把案卷呈递给中央司法部门,最终甚至要到皇帝面前。
所以,在古代都不可能出现刽子手 " 上门砍头 " 的情况,在现代更不能说有执法人员 " 上门枪毙 " 了,像开头的那种短信确实是让人相当无语。
现在,我国虽然没有什么三司会审和皇帝三复奏了,但是死刑的判决、执行依旧是很严格的。
在我国,只有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才有资格作出死刑判决,而且判决作出后,不论被告人是否上诉,都应提交高级法院复核,直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最终执行死刑。
若中级法院一审作出死刑判决后,高级法院认为判决不当,不应判处死刑的,可以直接提审或是发回原法院重审。如果原审法院依旧判处死刑,则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同样,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不论是被告人不上诉的一审案件,还是二审案件,都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我国任何死刑死刑判决都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期间,被告人依旧有权委托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可将辩护意见、相关证据直接寄送至最高人民法院,若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做出死刑判决的,可暂停交付执行或停止执行。
但在我国的历史上,死刑复核权也不是一直都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手上,在上世纪 80 年代社会治安恶化的时候,我国曾一度把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下放到高级人民法院。
但是对于这些下放死刑核准权的案件,通常还是会有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组到当地指导工作,还会与死刑犯见上一面,以确定死刑判决的合理、合法。
比如在 1994 年,浙江淳安曾有劫匪在千岛湖上的一艘游船内纵火,当场烧死了 32 人,当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是拥有死刑核准权的,可以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就直接判处死刑。
但出于死刑慎刑的原则,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还是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来指导工作,最终才确定应当对纵火的三人判处死刑。
21 世纪以后,国内治安逐渐转好,出于对刑事审判标准的统一性、权威性,国家在 2007 年正式把死刑复核权全部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自此以后我国境内所有的死刑判决,都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还需要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体现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的监督。
这样一组程序下来,执行死刑不比古代的三复奏容易多少,也是我国在保留死刑的情况下,坚持 " 少杀、慎杀 " 政策的一种体现,毕竟生命是最为可贵的,一旦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多少赔偿都换不来。
从古至今,我国对死刑的态度都是相当谨慎的,早在周朝就有 " 三宥 " 思想,再到如今的死刑复核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想死还真没有那么容易,更不可能出现发个短信就来上门索命的情况。
不过,在这里我们也要分析一下,这些网友们为什么会收到这种 " 枪决通知 ",到底是*犯的骗人手段,还是网友真的是欠钱未还的老赖?
对于这件事,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也说了,大概率就是个非法催收贷款的信息,也就是说收到短信的网友确实欠钱了,不然也不会有催收短信,只不过这种催收方式是非法的。
▲甚至有非法催收人员伪造逮捕令的
但同时我们也要注意,这个短信可能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他不像普通的*短信,上来就对你进行各种信息引导。相反,短信里没有任何链接或是具有明确指向性的贷款平台。
也就是说,要么短信是发错了,要么这个短信只是*团伙实施*的其中一环:先通过各种套路,让受害人欠下巨额贷款,受害人无力偿还后,再发送枪决短信进行恐吓,若这一步无效,后面将会有更加恶劣的催收手段。
这类的受害人本身文化水平可能并不高,中了贷款套路后,内心本就焦躁不安,以为自己真的是欠钱不还的老赖,再收到这种枪决短信,可能就会想尽办法四处凑钱给骗子打款。
但实际上,不仅收到短信的网友并没有涉嫌所谓的 " 信货* ",反倒是发短信的这帮团伙可能涉嫌 " *罪 ",发送这种非法催收短信还有可能涉嫌 " 催收非法债务罪 "。
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是网友确实在正规平台欠下了合法债务未还,而贷款平台采取了非法催收的手段,对于这种情况,催收者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面临治安拘留及罚款。
而网友如果是以合法目的、手段在合法平台取得贷款,并不会涉嫌刑事犯罪,更不可能枪决,哪怕是一时还不上,也只是经济纠纷,平台会选择直接起诉,法院最终会强制执行。
总而言之,能收到这个短信,就说明你不可能是短信里所说的 " 信贷*罪 ",一个人如果真有本事通过伪造资料骗走了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贷款,也不可能相信这种上门枪决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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