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通报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被查处的餐饮单位(2023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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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被查处的餐饮单位(2023年第三期)。
2023年2月10日-2月24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海淀区18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王雷商店(招牌名称:王雷商店)
存在加工制作食品未生熟分开、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2、北京乐满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壹食壹客)
存在未建立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货台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北京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中关村大街第三餐厅(招牌名称:吉野家)
存在后厨环境不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北京龙阳欣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晋少爷刀削面)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5、北京天秀美品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三姐锦州烧烤)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6、北京巴蜀印象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巴蜀印象)
存在后厨环境不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北京锡旺红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老诚一锅)
存在后厨环境不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8、北京兴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碗碗香小碗菜)
存在后厨环境不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北京华夏良子鑫源美容中心(招牌名称:华夏良子)
存在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立案查处。
10、北京鑫实源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招牌名称:无)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1、北京天天精味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六味河糕点)
存在未保留供货商资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2、北京晶棋骏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晶棋餐厅)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3、北京米飞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米feel)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4、北京味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关村一店(招牌名称:味千拉面)
存在后厨环境不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5、北京兴邻佳业超市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回头客麻辣烫)
存在后厨环境不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6、北京犟牛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淀第一分公司(招牌名称:犟牛家)
存在后厨环境不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7、北京皇品膳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皇品膳)
存在后厨环境不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8、北京禾香明品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无)
存在未履行晨午检义务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办公用房可以开超市餐饮吗 超市收银员还是干餐馆服务员好
办公用房可以开超市餐饮吗合法吗,办公用房可以开超市餐饮吗,办公用房能不能开酒店,办公楼可以开超市吗本报讯(记者任珊)继北京经开区试点“一业一证”后,本市将在便利店、连锁菜店、养老机构等40个行业推行“一业一证”改革。以往行业经营所需办理的多项行政审批将可以集成办理,并颁发“综合许可证”。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北京市推广“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提到,本市将通过优化流程、简化材料、加强监管、协同联动等方式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证准营、一码联动”,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激发市场活力。
上个月,公司负责人小刘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到了全市首张电玩城综合许可证。以前,开一家电玩城正常需要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书4个证件,涉及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而现在通过“一业一证”改革,企业只需填写一张表,上一次门,即可领到一张“综合许可证”,而且办理时限和申请材料大大减少。
今年11月底前,“一业一证”改革将首先拓展至40个行业场景。“都是中小微企业较为集中、办事频率较高的行业,具有较大的改革覆盖面。”市政务服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40个场景涵盖超市、便利店、宾馆、连锁菜店、药店、美容美发店、餐饮店、咖啡厅、茶馆、健身房、游泳馆、干洗店、书店、电影院、中医馆、医疗美容门诊部、口腔诊所、眼镜店、养老机构、宠物医院和乡村民宿等行业。
实施方案明确,对同一行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主要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一次告知”。对具备条件的行业,由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拆解,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
区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将把“一业一证”纳入综合窗口办理,综窗受理后再分送各相关部门审批,建立“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的工作机制。“一业一证”申办系统,将统一申办入口,统一办理页面,统一审批流程,统一审批时限,在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和“京通”平台,按区域、行业汇集各区“一业一证”线上申报入口,逐步推动“一业一证”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
各区颁发的综合许可证将在全市范围互认通用,有条件的区还可探索推动综合许可证在京津冀地区互认通用。全市还将推行证面二维码,生成综合许可证证面二维码,实行“一码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