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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四十万大学生送外卖 送外卖能还清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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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四十多万,负债四十多万,值得活下去吗,负债40万还有生存希望吗,负债40万我该怎么办

四川遂宁大学生送外卖5年,每天送60单工作16个小时以上,月薪上万,还清40万外债,他的事迹一经曝光就上了热搜,网友不禁佩服小伙的奋斗精神,也有人问,大学生不好好找个工作,为什么要去送外卖呢?

原来小伙叫小唐,是四川遂宁市蓬溪县人,家境并不富裕,考上攀枝花学院后,靠着自己的外出勤工俭学才勉强完成学业。终于毕业了,本来找了一个医疗器械销售的工作,哪知天不遂人愿,没多久父亲病重,他只好回家照顾。后来开始搞大棚养殖想创业,却因为没有社会经验被人骗了40万。

一般人连续遭遇如此多的不幸,早就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很可能变得自暴自弃起来,小唐却相信只要努力,自己总有出头的一天。在2018年开始,他开始从事送外卖的工作,为了多赚钱,他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在跑外卖,一天送60单,收入过万,现在他因表现优秀已经做上骑士长了,成为一名基层管理人员。经过5年的努力,他还清40万债务,目前他收入稳定,已经准备在成都安家。

小唐的经历是一个人的救赎,从负债者走向新生,还清欠款,过上正常的生活。他告诉我们,只要不怕吃苦,肯努力,每个人都会走向自己的成功。

大家都知道送外卖是一份非常辛苦的工作,风里来雨里去的,与时间赛跑,外卖平台一般都通过大数据算法设定了路线和时间,超时就会被扣钱,万一因为某些原因遇到客户客户投诉,很可能一天辛苦白干了。为了还清外债,小唐整整坚持了5年,虽然他没有分享送外卖遇到的苦难,相信不会很简单。

看到小唐的经历,给我们不少启示,负债不可怕,可怕的是你自我放弃,只要不逃避,不管采取什么方式,坚持去提升自己,总能过上美好的生活,上天不会辜负每个努力的人,好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财报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招股说明书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财报公布,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财报公示,四川天味食品股价,四川天味食品 上市时间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月18日以微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邓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第四届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757,728,909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即拟派发现金红利242,473,250.88元;以及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共支付120,733,294.44元,以上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63,206,545.3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以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757,728,909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066,385,654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不超过2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第四届和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6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用评级高、投研能力强、资产管理规模位居市场前列的专业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管公司、理财公司等。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债券等。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 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债券等。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若有进展,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 公司及子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

  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公司及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

  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委托理财金融机构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1.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 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1.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1、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2、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9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上述规定。

  (二) 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