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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援引进无名额限制 已有全新面孔在康桥跟队试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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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援引进无名球员,内援名额
  北京时间昨天晚上,姗姗来迟的2023赛季首个转会窗口开启时间终于确认。中国足协官方宣布,中超和中甲2023赛季首个转会窗口定于2023年2月22日至4月7日,中乙为2月22日至4月14日,各俱乐部新转入国内球员没有名额限制。此外,各中超、中甲和中乙俱乐部在获得2023赛季准入资格后,方可开展球员转入工作。具体的一些重要细则如下:一、国内转会注册(一)办理时间1.中超和中甲俱乐部第一个转会窗口:2023年2月22日至4月7日第二个转会窗口: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暂定)2.中乙俱乐部第一个转会窗口:2023年2月22日至4月14日第二个转会窗口: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暂定)   二)国内球员转入名额   1.各中超、中甲和中乙俱乐部新转入国内球员没有名额限制。2.港澳特区和台湾地区球员的转会与注册参照《中国足协关于港澳特区和台湾地区球员参加2018年职业联赛有关规定的通知》(足球字〔2018〕36号)的有关手续办理。3.入籍球员按照国内球员身份进行转会与注册,其他手续参照相关规定办理。二、涉外转会注册一)办理时间以中超和中甲俱乐部国内转会注册办理时间为准。   二)外籍球员注册名额1.在第一个转会窗口中,各中超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数量不得超过6名;各中甲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2.在第一和第二个转会窗口中,各中超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数量累计不得超过7名;各中甲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数量累计不得超过4名。3.只有中超和中甲俱乐部具备引进外籍球员的资格。   三、相关要求   (一)各中超、中甲和中乙俱乐部在获得2023赛季相应联赛准入资格后,方可开展2023赛季球员转入工作。   (二)在上述工作办理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中国足协将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对有关协会、俱乐部和人员进行处罚。去年年底,国际足联转会匹配系统(FIFA TMS)曾显示2023年中国足球国际转会窗口首阶段将于1月16日开启。不过就在当天,TMS系统更新信息,显示开窗时间延期到2月1日。等到2月1日,TMS系统又更新信息,开窗时间后延至2月20日。最终,中超、中甲、中乙2023赛季首个转会窗定于2月22日开启。关于新转入国内球员名额限制,此前在2021赛季中超转会名额限制从5人增加到8人,而在2022赛季已无国内球员转会名额限制,本赛季依然无名额限制。   由于与前任主教练弗洛雷斯的欠薪问题,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在去年赛季开始前,被国际足联处以禁止注册新球员的处罚。这也使得曾经在申花跟训了一个月左右的李松益和石笑天只能加盟其他球队。如今,国际足联解除禁令的官方消息还没有公布,虽然从目前的消息得知,申花与弗洛雷斯的谈判沟通较为顺利,双方极有希望很快达成一致,申花也可以重新注册新球员。但是作为关心申花的球迷,大家总是希望禁令解除的消息能够早一点到来。申花也能够引进心仪的外援和内援。   与上赛季的一线队相比,目前申花已有多名球员未与球队续约,并且没有出现在球队冬训的队伍中。此前也已有消息确认,钱杰给和王毅两名“恢复国籍”球员已经加盟其他中超球队。尽管有着极为出色的年轻球员作为补充,但考虑到中国男足亚运队及国奥队的备战抽调,今年申花在人员上还是相对紧张的。因此,也期待能有新鲜血液能够加入球队中。据悉,目前正在康桥基地冬训的申花阵容中,已经出现了几位新面孔,他们都是来自于上赛季降级的某支中超球队。当然,他们是否能够顺利加盟申花,还要看接下来的训练中,是否能够得到吴金贵指导的认可,赢得新赛季代表申花出战的机会。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翼翼申辉 作者:翼翼申辉 责任编辑:三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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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3年注册会计师报名系统开通时间是:2023年4月6日早8:00-4月28日晚8:00,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登录网址:https://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考生也可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内蒙古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电脑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登录网址:https://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 移动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按照相关的操作指引完成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 内蒙古2023年注册会计师报名费用 根据历年注册会计师报名费用可知,一般情况下,2023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报名费60-100元/科,综合阶段报名费100-200元,专业阶段(6科)+ 综合阶段(1科)考试费用共计约需要500―800元。考生注意:各省市收费标准并不相同。 内蒙古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发布时间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关于发布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的公告》里明确了,预估2023年3月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s://www.ci注册会计师.org.cn)发布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内蒙古2023年注册会计师报考条件 2023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暂未公布,考生可先参考2022年报名条件提前了解。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内蒙古2023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流程 2023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流程暂未发布,以下是2022年注会报名流程的详细情况,供考生参考。 1、使用电脑报名 第一步:阅读协会通知和公告,包括重要通知、政策制度、地方公告、问题解答; 第二步: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第三步:填写报考信息,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报名流程向导; 第四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支付。 2、使用手机报名 第一步:搜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众号; 第二步:点击“公务服务”中的“CPA考试网上报名”; 第三步:点击“我要报名”; 第四步: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即可进入报名通道。 内蒙古2023年注册会计师的缴费方式 报考人员可以登录网报系统完成缴费,缴费期间,为了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考状况选择考区,允许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行调整。 考生在完成缴费之后,可以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人员完成了缴费之后,报考科目、报考选区以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是不能更改的,并且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内蒙古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 专业阶段:2023年8月25日-8月27日 综合阶段:2023年8月26日 内蒙古2023年注册会计师查分时间 自从2021年CPA考试时间改为8月底后,成绩查询时间都为11月下旬,2023年考试时间依然安排在了8月底,预计成绩查询时间不会有大变动。

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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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3-007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334,792 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可行权人员合计 140 名,可行权数量合计 3,334,792 份。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和批准程序 1、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 1 议案》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4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0年12月1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天津创业环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 说明》。 4、2020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集团”)下发的《关于同意实施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批复》(津城投企管【2020】360号),天津城投集团同意公司实施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 5、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天津 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自查报告》。 6、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1年1月21日,公 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发 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 工作,并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2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1日,同意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134.80万份股票 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1日,并同意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134.80万份股 票期权。 10、2021年1月24日,公司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了授予预留股票期 权的登记工作。 11、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工作 授予股票期 授予激励 授予后股票期权 批次 授予日 行权价格 权数量 对象人数 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 2021年1月21日 6.98元/A股 1,217万份 155名 210万份 股票期权 授予预留 2021年12月21日 6.98元/A股 134.8万份 17名 0 期权 注:上述授予对象人数和数量是未经本次调整的初始数据。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工作 本次行权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行权。 二、 对本次行权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 一个行权期等待期届满及行权条件的达成情况汇总如下: (一)本次行权等待期届满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首次可行权日之 3 间的时间,激励计划的等待期为24个月。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日为2021 年1月21日,本次行权等待期于2023年1月20日届满。 (二)本次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序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号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左栏所述情 1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形,满足行权条件。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栏所 2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 以 2019 年 为 基 准 , 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条件: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增 1.以2019年为基准,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且 长 率 59.06% , 且 高 于 不低于2021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 2021年度同行业平均水 2.2021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50%,且不低于2021年度 平(同行业平均水平为 同行业平均水平。 47.38%); 3.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93.00%。 2.2021年度净资产收益 备注: 率 为 10.11% , 且 高 于 3 1、上表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 2021年度同行业平均水 为准;2、同行业样本若出现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 平(同行业平均水平为 业绩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公司董事会将在考核时剔除 8.72%); 或更换样本;3、在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若公司本年度及未 3.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 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 占比为94.42%。 新增加的净资产在业绩考核时可不计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 综上,2020年股票期权 净资产;4、在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时,因股权激励产生的成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本予以加回计算。 业绩考核满足行权条 件。 4 激励对象个人达到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1年度个人 激励对象实际可行权数量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 绩效考核结果,授予的 果挂钩,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 可行权额度,具体如下: 除15名激励对象已与公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司解除劳动关系、职务 个人年终绩 调整或因正常调动不在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效成绩 公司体系任职而不符合 个人行权比 1.0 1.0 0.9 0 行权条件外,其余140 例 4 名激励对象中,1人因退 休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 再纳入行权条件,138 人考核结果为优秀,1 人考核结果为良好,符 合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前述激励对象140人第 一个行权期按照 100% 比例行权。 综上,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14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 满足。根据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1/3,即公司14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期行权的股票期权 共计3,334,792份。第一个股票期权行权截止日为2024年1月20日。 三、 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月21日; 2、本次行权价格为:6.72元/A股; 3、本次行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 4、本次行权人数:共140人; 5、行权数量:3,334,792份; 6、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7、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的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至2024年1月20日止。 8、行权安排: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确定可行权日,并按 相关规定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自主行权,由激励对象选择在可行权期限内(法定 禁止行权期除外)自主行权。根据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次股票期权行权 期限内的交易日,其中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 5 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9、本次可行权名单及行权具体情况: 本次可行权数 本次可行权数量 量占授予的股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份) 票期权数量的 本的比例 比例 1 李杨 总经理 83,333 33.33% 0.0053% 2 张健 副总经理 83,333 33.33% 0.0053% 3 李金河 副总经理 83,333 33.33% 0.0053% 4 牛波 董事会秘书 60,000 33.33% 0.0038% 其他激励对象(136 人) 3,024,793 33.33% 0.1926% 合计 3,334,792 33.33% 0.2123%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四、监事会意见以及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以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该事 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 议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意见,审议和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所 述,公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 140 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数量合计 6 3,334,792 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 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 司在授予日采用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 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 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 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的行 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 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2 日 7